三院院本部部分助理员岗位公开招聘启事
经研究决定,三院拟对本部部分助理员岗位进行公开招聘,现就有关事宜发布如下:
一、招聘岗位
1.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处合同管理岗;
2.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处法律事务管理岗。
二、应聘人员基本条件
1.热爱航天事业,认真贯彻实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;
2.三院在职职工,一般应当具有2年以上三院工作经历;
3.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;
4.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需的专业常识;
5.一般应取得硕士及以上学位;
6.年龄一般在35 岁以下;
7.原则上没有亲属在院本部工作,亲属关系包括:夫妻关系、夫妻双方的直系亲属关系(含父、母、子、女、同胞兄弟姐妹)、近姻亲关系;
8.满足相应岗位的特殊要求。
三、报名时间、方式、程序及要求
(一)报名时间:
报名截止时间为2018年7月2日下午18:00前。
(二)报名方式:
将《应聘人员登记表》(含免冠照片)和《应聘答辩报告》以电子邮件方式通过商密网发送至:杨嘉祺/人力资源处/人力资源部。特殊情况不能通过商密网发送的,请将相关应聘材料发送至:casicht3@163.com。联系电话:68374213。
(三)招聘程序:
招聘程序分为报名、资格审查、能力测试、面试、综合考察等阶段。
(四)应聘要求:
1.应聘者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,保证详尽,避免因信息不全而影响录用;
2.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不能包含涉密信息;
3.应聘者对所填写应聘信息及相关材料真实性负责。凡弄虚作假者,一经查实,即取消应聘或聘用资格。
招聘岗位说明
单位(部门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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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 位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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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
人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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岗位职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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任职条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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能力要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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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与风险管理部
法律事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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合同管理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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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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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院合同管理与监控,合同台账及统计,合同档案管理,引导监督所属单位合同管理工作;负责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法律审查或法律论证;负责院经济合同、规章制度、法人授权委托的法律审查;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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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符合基本条件外,需具有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;被聘为集团法律顾问;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顾问执业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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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基本的本部业务素质,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.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基础,熟悉院本部合同管理流程和管理要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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审计与风险管理部法律事务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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法律事务
管理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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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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负责院法治化管理及集团企业法治管理各项要求的组织落实;负责重大经营决策事项法律审查或法律论证;负责院经济合同、规章制度、法人授权委托的法律审查;负责制定院法律风险防范制度;负责法律诉讼、仲裁业务;负责院商标注册等常识产权法律保护;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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除符合基本条件外,需具有从事法律事务相关工作经验;被聘为集团法律顾问;具有法律职业资格或法律顾问执业资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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具备基本的本部业务素质,具有良好的开拓创新意识和团队协作意识,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、综合分析能力、语言和文字表达能力。具有较强的法律专业基础,具有处理复杂或者疑难法律事务的能力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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三院人力资源部
2018年6月26日